河源律师事务所

刑事诉讼中的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

当前位置 : 首页 > 刑事辩护

刑事诉讼中的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

* 来源 : * 作者 : 河源律师事务所

一、刑事代理制度的概念和意义

刑事诉讼中的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在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法律后果的一项法律制度。

刑事代理制度,是法律关于刑事诉讼中的代理权、代理人的范围、代理的种类与方式、代理人职责、代理人的权利与义务等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师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儿项具体规定的联合通知》《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儿项补充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都对刑事诉讼中的代理作了规定。

刑事诉讼中的代理包括二种情况:一是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代理;二是自诉案件中自诉人的代理;三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代理。自诉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所委托的诉讼代理人。特别是代理律师,可以兼做附带民事诉讼中原告方的代理人,一般无须另外办法律于续。而刑事被告人或对被告人的行为负有赔偿责任的机关、团体,可以委托刑事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做诉讼代理人,但要征得该律师的同意,并另行办理有关法律于续。

刑事代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其重要意义如下:

首先,刑事代理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刑事诉讼中,被代理人由于缺乏法律知识,不能充分地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也很难提出和发表有利于自已的证据材料和法律意见,允许诉讼代理人参加刑事诉讼,就可以帮助被代理人进行诉讼,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刑事代理制度的确立有助于司法机关及时地查明案情,正确地处理案件。诉讼代理人特别是代理律师参加诉讼,能对案件事实、证据作出全面的分析,提出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可以促使司法机关正确、合法地处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