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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是指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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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是指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 来源 : * 作者 : 河源律师事务所

自诉案件的代理

自诉案件是指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格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自诉案件有三类:(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便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面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了追究被告人行使责任的案件。

自诉案件中的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参加诉讼,以维护自诉人合法权益的活动。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随时可以委托代理人。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0条还规定。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这就为自诉人委托代理人的诉讼权利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

自诉人与诉讼代理人应签订委托合同,载明代理事项、代理权限、代理期间等重大事项。自诉人是自诉案件中的一方当事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自诉案件的特点决定了自诉人有起诉、撤诉、与被告人和解、提起上诉等诉讼权利,这些诉讼权利将导致审判程序的启动、发展或终结,因此,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要写明代理人是否享有上述权利。如果没有特别注明的,应视为诉讼代理人没有这些权利。在接受委托后,代理人就可以开始代理活动,参加诉讼。

自诉案件的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主要承担以下义务:(1)按时出庭。我国法律规定,如果自诉人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因此诉讼代理人在接受委托后就应尽职尽责,以免因自己的失误面该自诉人带来损失。(2)积极收集证据,在法庭上积极举证。自诉案件的证明责任由自诉人承担,如果自诉人提不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就要承担败诉的结果,或者被裁定驳回起诉,所以,诉讼代理人应当在证据的收集和运用方面给予充分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