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律师事务所

强奸罪怎么撤诉

当前位置 : 首页 > 刑事辩护

强奸罪怎么撤诉

* 来源 : * 作者 : 河源律师事务所

1、强奸罪怎么撤诉

1、强奸案件是公诉案件,当事人是没有权利撤诉的。

2、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如果行为人无罪的,那么应该马上释放。如果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63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2、强奸罪怎么处理

1、强奸案件1旦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就正式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经过侦查—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起诉—审判—执行,如果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对犯罪分子定罪量刑。

2、如果证据不足或者没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发生,公安机关可以撤案,检察院可以不起诉,法院可以作无罪判决,这几种都是终结诉讼的方式。

3、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2)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4、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律师之家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