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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二代身份证未过户 又遇限购惹购车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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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二代身份证未过户 又遇限购惹购车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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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某称高某违反协议约定,不配合其办理车辆过户,将高某诉至法院,要求为其办理过户;高某则以情势变更为由,反诉要求解除合同。日前,昌平法院受理了这两个案件。   原告贾某起诉称,2019年份19月21日,原告与被告高某签订协议,约定被告将自己所有地车辆卖给原告,但因被告没有办理二代身份证而无法过户。2019年份19月23日,北京市政府出台了摇号限购政策,被告考虑到此政策会对自己再次购车不利,因此拒绝办理过户。原告认为被告地行为违反了双方地约定,侵害了原告地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要求为其办理过户。   被告高某则认为由于政策地出台导致自己购车受限,属于不可预见地情势变更,继续履行合同将会显失公平,因此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地购车协议。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